纪委办公室是学院纪委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,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、执纪问责、廉政教育、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党纪党规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。
二、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三、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进行监督,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,开展谈话提醒、约谈函询。
四、负责招生考试、公开招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,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。
五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监察建议或纪律检查建议,并督促做好整改。
六、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干部进行谈话提醒,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及时开展监督谈话予以提醒。发布重要时间节点的廉洁提示。
七、受理对学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问题的群众来访、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等。
八、开展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、立案、审查调查、审理等工作。
九、负责处分执行的监督、回访、总结、通报和整改督促等工作。
十、负责信访举报、问题线索和案件的卷宗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。
十二、对新任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。
十三、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。
十四、负责建立和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。
十五、负责委务会、纪委办公室党支部的会务工作。
十六、负责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工作。
十七、负责学院纪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,筹备组织重要会议、活动。
十八、负责学院纪委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上报工作。
十九、负责纪委内网公文流转、信息报送和案管系统报送工作。
二十、负责纪委网站信息维护、管理和建设。
二十一、负责纪委工作大事记记录工作。
二十二、负责纪委档案建设工作。
二十三、负责系统内书报刊等资料的征订、分发与管理工作。
二十四、负责纪委专用设备的使用、维护和管理工作。
二十五、负责纪委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。
二十六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。
二十七、负责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电话:0451-585976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