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组织机构 >> 教学机构

钢琴系

发布时间:2020-12-29来源:钢琴系

一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保证院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。

二、制订钢琴系各专业发展规划,把握专业发展方向,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。

三、组织制定钢琴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、检查、监控措施;加强教研室工作,组织好教研活动,实施教学改革、课程建设,提高教学质量。

四、建立和完善钢琴系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。

五、负责钢琴系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,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,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。

六、负责钢琴系师资队伍建设,制订发展计划,提出引进对象,组织业务考核,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,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数量充足、专业扎实、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。

七、负责钢琴系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、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。

八、负责钢琴系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,按照学院的要求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教育、培养、选拔、考察、考核工作。协助院党委做好后备干部工作,做好本系党政班子的自身建设工作。

九、负责钢琴系党建工作,做好党组织的思想、组织、制度、作风建设,健全党的组织生活,定期召开支部(总支)委员会、党政联席会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,搞好支部(总支)工作,加强本系的党风廉政建设,加强党的统战工作。

十、负责钢琴系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,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。

十一、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,做好钢琴系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。

十二、领导、指导钢琴系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。

十三、完成上级机关和院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办公电话:0451-58597680

上一条:管弦系

下一条:民族声乐系

【关闭】